禁止l8勿进300000芒果在线_三秒直接进网站入口的代码 _久产久射久精国久品在线观看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建设项目学校
国家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四川省三名工程四星建设学校
首页 学校概况 党建园地 廉政前沿 校园动态 教育教学 社会培训 德育纵横 数字校园 招生就业 公开公示 三名工程 实训基地
顶部
  • 廉政前沿
  • 党纪学习教育丨这样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将受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本条是关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 婚丧喜庆事宜本是日常生活中的人之常情,但有些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不但影响正常工作,甚至有的还成为借机敛财的手段。为严格制止这类行为,也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作出本条规定。 婚丧喜庆事宜,包括生儿育女、结婚嫁娶、悼亡发丧、落成开业、庆祝生日、升学庆贺、乔迁新居、庆典贺礼等各类喜事、丧事。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否造成不良影响,需要综合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风俗习惯、当时当地情况条件、群众反映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借机敛财”是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一种手段,通过直接邀请或者授意、暗示、默许他人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方式,达到敛取钱财的目的。 “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主要是指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损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动用公款、公车公物,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属于正常的习俗,但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进行操办,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借机敛财的,则属于违纪行为。 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大操大办子女婚礼、儿孙周岁宴、子女升学宴等事宜,故意扩散信息,主动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有的化整为零、分批次分地点设宴掩盖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的事实等。这些行为违背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初衷,腐蚀公权力,破坏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党员、干部应坚持文明、节俭、廉洁原则,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化风成俗、移风易俗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大操大办、违规操办甚至巧立名目、借机敛财等行为。
    16
    2024-06-06
    党纪学习教育丨廉洁纪律是什么,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八章是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 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公共财物管理制度。本章规定的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实施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业行为拒不纠正;假公济私;挥霍公款;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等。 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一是充实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对标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新增内容,在第九十四条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为政清廉、不搞特权。二是细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条款。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在第九十八条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在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等条款充实对滥发福利、违规接待、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关于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适用对象,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新增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离岗党员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在第一百零四条充实对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友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零七条完善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15
    2024-06-06
    忏悔实录 | 田杰:先把“朋友”交好,再把工作干好,我为失败的人生埋下了伏笔!
    基本情况 田杰,男,1964年1月生,曾任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四川省高中级技术工人函授培训中心主任,四川省技工学校教研室主任,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局长,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 2022年6月,田杰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2月,田杰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5月,田杰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忏悔书节选 被留置审查以来,组织是坚实的靠山,面对组织审查,我不逃避,我坦白交代,积极配合。 我感恩组织对我“不抛弃、不放弃”,用最大的善意和最真的爱心拯救迷路的孩子,用最宽广的胸怀给犯错孩子新的出路。 我感恩组织把生病的孩子带回家,把脉问诊,疗伤治病,除去病灶,重拾健康肌体,重铸高尚灵魂。 我感恩组织教育我坦坦荡荡做人,帮我种下善因,我悟出了做人做事的道理。 我愿做反面教材,警示后人,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2022年6月29日被留置,我好似还在梦里,稀里糊涂,心头在想自己究竟犯了啥事,怎么会是我坐在了留置室,怎么突然蜕变成了违反党纪国法的犯罪份分子,这是我吗?这是如何演变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其实在我身上早就有了病根,只是自己没有察觉,没有及时诊断,自己还在称道声中感觉良好,故作健康人士罢了。 在世界观上,对自己为什么能进入省级机关,为什么能入党,为什么能走上领导岗位,自己应该扮演好什么样的角色,应该有什么样的行为准则,从未认真思考。在审大势、管大局、举旗子、带队伍方面得过且过,在大是大非面前缺少了立场和原则。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把工作干好,把朋友处好”,把工作干好,好似成了一切,把朋友处好,好似没有了分寸,没有了界限。最终就是没有立场、原则地先把“朋友”交好,再说干好工作,朋友处好了,工作不好也是好。一团和气,不讲原则,这样做人做事,对人对事,为我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在人生观上,就没有为自己定下过什么像样的目标,没有不同阶段的人生规划。现如今,回过头来看,这38年里“随大流”“混起走”好像成了主导。在我50岁时,我的一个朋友问我,你的人生规划是啥,我居然无言以对,朋友都笑话我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枉自还是一名厅级领导干部。现在潜下心来回顾我的人生经历,特别是38年的工作经历,在重要的阶段,重要的节点,确定没有自己的目标和方向。没有目标的人生,缺失方向的人生,迟早都会摔跟头。 在价值观上,自己的成长过程,经历过经济短缺年代,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年代,以及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物质极大丰富的年代,在这些大潮中,见到过潮起潮落,见到过大浪淘沙,自己也感染有“拜金主义”“物质第一”思想,就没有细想什么才是正确的价值观,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什么样的价值观。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自己从了政、入了党,特别是又走上了领导岗位,本应懂得哪些该取,哪些不该取。没曾想到在这38年里,艰苦奋斗、劳动创造价值没有学好,悟透,反而是社会上的灯红酒绿、不劳而获,让自己潜意识中的虚荣心、贪念冒了出来,导致价值取向发生偏差。工作中,我结识了一些民办培训机构的老板,见到他们从零到一,由小变大,开豪车住大房子,自己的思想就开了小差,私心和贪念也逐渐占了上风。还记得我在香港读EMBA期间,全班50多名同学,绝大多数都是企业老总、高管,与他们接触时,他们大多谈论的话题都是挣钱、炒股、投资、移民,感觉与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没有共同语言,谈话格格不入,但由此或多或少引发了自己贪图享受的念想,影响着我的价值观。久而久之,私心、虚荣心、贪腐心左右着自己,还逐渐成了价值取向。有了这样的价值观,违规违纪甚至违法就是迟早的事,就一定会发生。 …… 近十年来,我一直在人社系统厅级领导岗位上,联系分管多个业务板块工作,我给人社事业发展造成了损失,给全省人社系统带来了负面影响。我还给我的家庭和亲人带来了巨大伤害,自己成了不孝的儿子,不称职的丈夫,不负责任的父亲,家人们都因我抬不起头,随时处在痛苦和阴影中。 后悔晚了,但世上也没有后悔药。今天的恶果,全怨自己失去了防线,一步一步蜕变造成。苍蝇不叮无缝蛋,内因是决
    19
    2024-06-06
    以案为镜|“及时行乐”终“生悲”
    【案卷】 罗猛,男,1969年11月生,四川富顺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白玉县发改局副局长、白玉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 2022年4月,罗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白玉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7月,罗猛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2年10月,罗猛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案探】 1991年7月,罗猛中专毕业后,自愿申请分配到甘孜州白玉县工作,立志建设白玉、奉献白玉。工作伊始,他热情饱满、斗志昂扬,兢兢业业、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很快就得到了组织的信任和重用。 白玉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副局长、白玉县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罗猛接受审查调查。 2015年7月,罗猛担任白玉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由于工作原因,经常奔走于成都、康定之间,“对外交往变多了,诱惑也随之增多”。商人老板的“百般殷勤”让他放松警惕,“霓虹灯”下的娱乐会所让他沉醉其中,“多金多银”的服务对象让他羡慕不已。 在罗猛看来,相较于商人老板而言,自己努力工作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不公平”成了藏在他心中的“定时炸弹”,“内心开始动摇,认为自己再努力也过不上商人老板‘有钱任性’的生活”。渐渐地,罗猛工作激情消退,懒惰日盛,精神低迷的他开始触碰棋牌游戏,赌瘾也越来越大,负债越垒越多。 “2017年是我人生道路的转折点,亲人身患绝症,让我感到人生的脆弱和短暂,心态进一步扭曲,面对各种诱惑,个人价值观的天平产生了倾斜……”罗猛在忏悔书中写到,因为身边亲人的患病,让他感到人生苦短,本已到不惑之年,却寻到了人生错误的答案――及时行乐、得过且过。也正是这一年,罗猛兼任白玉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在不法商人的“围猎”下,他彻底丧失了底线。 商人黄某某知晓罗猛爱打牌,便隔三岔五陪罗猛打“大牌”。有事随叫随到,经常陪吃陪玩,送罗猛“罐罐酒”“大重九”,黄某某的嘘寒问暖使两人迅速熟络,成为了“朋友”。2017年9月,白玉县粮食购销公司需要采购500吨大米,黄某某借机大打“感情牌”,递出10万元“好处费”,让罗猛把采购项目给黄某某所在公司。罗猛没有经受住考验,与黄某某所在公司签订了500吨大米的采购合同。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越界,也使他尝到了职务带来的甜头。 在收取第一笔“好处费”后,权力变现的轻松让罗猛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满足感,轻松赚点“小钱”的念头在他心中日渐萌生,在接下来的粮食、青稞以及设施设备等采购中,他行事越发大胆,竟然开始主动索要贿赂。 2019年5月,罗猛负责白玉县光伏扶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在开标前罗猛以家人病重缺钱为由,主动与某公司负责人何某某私下商定,若该项目中标,何某某就以每台设备2000元的价格给予罗猛“好处费”。同年8月,何某某所在公司中标。11月中旬,何某某将26万元“好处费”交到罗猛手中。这是罗猛在工作岗位上收到过最大的一笔“好处费”。 经查,从2017年到2021年,5年时间里,罗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共计59万元。 在收受贿赂后,以“及时行乐”为座右铭的罗猛便将其全部用于赌博。9年来,其违纪违法所得全部输在了“牌桌”上。被留置时,甚至还有76万余元的个人借款未还清。 “自己长期嗜赌成性,沉迷于纸醉金迷的生活,深陷泥潭,难以自拔,最后铤而走险,踏越法纪红线,在面对法律的审判和制裁时,内心悔恨不已。”回顾往昔今夕,此时的罗猛只剩下声声悲叹。 【案析】 罗猛只知“及时行乐”,却不知无原则、无节制、无底线的“行乐”终会“乐极生悲”。面对人生变故,他没有正确摆正心态,在与商人老板交往中,没有把握好自己的底线,而是沉醉于杯盏觥筹中,沉迷于方寸麻将里,最终严重违纪违法。罗猛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罗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罗猛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受贿罪。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
    11
    2024-06-06
    党纪学习教育丨这些行为漠视群众利益,将受相应处分
    《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对漠视群众利益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项对此作出规定。一些党员、干部不把群众利益当回事,任凭办事群众干着急,自己却无动于衷。比如,有的办事效率低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政策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让群众经常跑,耗费很长时间;有的作风松垮,庸懒拖拉,群众推一下,才会动一下,耽误群众生产、生活等。党员、干部要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群众的事只要是符合政策或者规定的,就应当及时解决,不得拖延。 “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主要包括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城镇拆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群体性问题。现实中,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有的是缺乏政策依据,或者是政策规定不允许,如果属于此类问题而没有解决的,不以违纪行为论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项对此作出规定。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对群众诉求不上心、不尽力,遇到事情绕着走,遇到责任就撇清,虚与应付,群众对此十分反感。党员、干部办理涉及群众事项时要多一些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把群众利益真正放在心上,认真对待群众诉求,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对此作出规定。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以“官老爷”自居,面对群众居高临下,门难进、脸难看;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这些行为表面上看是工作态度问题,实质上是官僚作风、特权思想的表现。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切实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耐心细致、用心用情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项对此作出规定。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对上谎报业绩,或者掩盖工作中的错误和失误,有的逃避群众监督,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伪造、变造财务会计资料等,使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党员、干部在群众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都不允许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 本行为与第六十一条、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有如下区别:本行为适用于处理与群众的关系过程中,损害的是群众利益而不是其他利益;第六十一条要求客观上存在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应当向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本行为不要求必须存在此类请示报告事项;第一百四十条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期间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期间,本行为没有这样的限制。 (五)遇危不救。《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处分。党员、干部在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如果具备施救或者提供帮助的能力和条件,决不能临危退缩,也不能视而不见,而应当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尽心尽力、想方设法,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害。 违反本条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既适用于党员,也适用于党组织。如果是具有特定身份、特定职责、特定义务的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能救而不救,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则可能涉嫌失职、渎职违法犯罪,需要适用《条例》总则第四章中的纪法衔接条款处理。
    9
    2024-05-31
    党纪学习教育丨群众纪律是什么,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涉黑涉恶欺压群众;漠视群众利益;侵犯群众知情权等。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共8条,修改3条,将1条纳入政治纪律。一是完善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第一百二十二条与时俱进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依然作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予以规定。二是充实社会救助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着眼促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到实处,在第一百二十四条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充实对漠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着眼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衔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在第一百二十六条充实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
    13
    2024-05-31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蔡艺仆 邢婷婷 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为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发挥了重要纪律保障作用。如何理解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新时代我们党的纪律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新征程上,我们应该怎样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继续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此专访了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院长黄一兵。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对此,我们该如何理解? 黄一兵:纪律严明的传统和优势来源于我们坚守的理论,来源于我们斗争的实践和经验。 第一,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内在要求。重视无产阶级政党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的重要内容。1859年,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有严格的纪律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特征。1920年蔡和森给毛泽东写信,首次提出了“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可以说,中国共产党自诞生起就遵循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和纪律思想,把崇高的信仰、严明的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把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融入共产党人的血液中,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成功建设起一支团结统一、纪律严明、英勇善战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第二,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壮大的宝贵历史经验。回望中国共产党一百多年的光辉历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干革命、搞建设、促改革、谋复兴的奋斗历史,也是一部以严明纪律统一全党意志和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纪律建设史。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其中多条涉及党的纪律。党的二大制定第一部党章,首次设立“纪律”专章。党的五大决定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首次提出“政治纪律”概念。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四个服从”组织原则和纪律规范。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两个务必”、确定“六条规定”,为“进京赶考”做好了纪律准备。新中国成立之初,党中央就决定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并在党的八大对纪律建设作出具体规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纪律建设实现了拨乱反正,我们党恢复重建纪律检查机关,颁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提出“从严治党”重大概念,建立巡视制度等。党的纪律建设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得到极大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党的纪律建设历史经验,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和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出发,突出强调严明纪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纪律建设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纪律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 第三,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严明的纪律是党从挫折中奋起、在战胜困难中不断成熟的成功秘诀。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打败穷凶极恶的敌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靠的是铁的纪律保证。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我们党领导人民克服各种艰难困苦,取得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靠的也是铁的纪律保证。新时代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同样要靠铁的纪律保证。必须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前进道路上仍然存在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各种风险挑战。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有力的回答,就是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建设,以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请您谈谈,新时代,我们党的纪律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 黄一兵: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让纪律全面严起来,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梳理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实践,有四个方面的成就:
    4
    2024-05-21
    党纪学习教育丨关于党员信仰宗教、搞迷信活动的处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对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搞迷信活动作出处分规定。 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搞迷信活动,与党员应当是唯物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的要求背道而驰。我国公民依法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党员作为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已经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视情况采取要求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等组织处置。 党员干部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更是理想信念缺失的体现。梳理近年来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仍有人“不信马列信鬼神”――有的长期在家烧香拜佛,有的给自己祖坟、办公室调风水,有的指使行贿人给“大师”捐款。党员干部搞迷信活动绝不是一件小事,会侵蚀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也常常与腐败行为相伴相生,必须以严格的纪律予以规制。 实践过程中,有两点需要把握:一是认定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既不以党员参加入教仪式或取得佛道教在家信徒的居士证、皈依证等宗教类证件为前提,也不以在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参加过宗教活动为前提,而是应当以该党员背弃共产主义信仰,信仰某一宗教为判定标准。二是把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与组织、参加一般的民俗、习俗活动,以及正常参加游览活动区分开来。不能把一些有着历史文化传统和民族、区域特色的民俗、习俗活动当成迷信活动。党员干部偶尔到一些寺庙、道观、教堂等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参观游览或参加活动仪式等,其目的仅仅是为了游览或工作,也不应认定为参加迷信活动。
    18
    2024-05-21
    党纪学习教育丨组织纪律是什么,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其本质要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落实组织决定;不按规定说明和报告;搞非组织活动;违规选任干部;违规谋取人事利益;侵犯党员权利;违规发展党员;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等。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共17条,增写2条,修改7条。新增第八十条,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达到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程度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新增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存在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或者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在第八十六条增写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提供纪律保障;在第九十一条对党员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等等。
    14
    2024-05-21
    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公报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4年5月13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在成都举行 省委书记王晓晖作了讲话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在成都举行。 出席全会的有,省委委员80人,候补省委委员16人。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代表也列席会议。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王晓晖作了讲话。 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王晓晖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省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以来,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和多重困难挑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多措并举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全会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高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理论概括和战略部署,特别是创造性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引领中国经济乘风破浪、稳健前行。在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25周年的重要节点,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作出战略部署,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力谱写西部大开发新篇章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寄予厚望,强调四川是我国发展的战略腹地,在国家发展大局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提出“四个发力”重要要求,要求建设“两高地、两基地、一屏障”,尽快成为带动西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我们要坚定扛好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四川的使命任务,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持续做大经济总量、提高发展质量、提升全局分量,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全会指出,四川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经济总量迈上六万亿元台阶,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正向着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方向加速演进,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依然是最大的省情实际,产业体系不优、市场机制不活、协调发展不足、开放程度不深等问题仍然存在。迈步新征程,四川发展正处于滚石爬坡的攻坚期、转型升级的闯关期、动能转换的关键期,既面临一系列重大机遇,也面临不少困难挑战。必须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四川现代化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走在前列、多作贡献。 全会强调,在新的起点上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加快发展方式、发展动力、发展领域、发展质量变革,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必须强化服务国家全局的使命担当,坚决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的重任,努力打造国家战略腹地核心承载区;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着力锻长板、补短板,全面提升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必须发挥改革开放关键一招作用,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发展动力活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必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相得益彰。 全会锚定四川现代化建设总体目标,提出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到2027年,全省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持续提升,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经济总量再跨两个万亿元台阶。发展新质生产力取得新进展,前沿科技领域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未来产业规模稳步提升,产业转型升级迈出更大步伐;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实现新提升,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2
    2024-05-14
    心中无戒尺 焉能不迷失
    “可以毫不讽刺地说,直至我被留置后,办案人员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递给我,带领我一起学习时,我才知道条例还有2003版、2015版、2018版的区分……”近日,有媒体披露了四川省宜宾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高泽彬忏悔书的内容。他不注重党规党纪学习,纪法意识淡薄,底线不清、界限不明,思想滑坡、行动偏航。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弱化是不少干部迈向贪腐深渊的重要原因。有的党员干部正是因为不注重党规党纪的学习,结果从无知发展为“无畏”,由破纪到破法,最终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握有权力,难免会受到各种诱惑。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注重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党规党纪要求牢牢刻印在心上,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具体行为上,方能在为官从政的路上不走偏。 党纪是规范党员言行的标尺,心中标尺清、刻度明,思想才不会出格、行为才不会逾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定了更明确的行为边界,织就了更严密的制度笼子。纪律意识不会自然养成,需要用心学习、深入了解掌握每一条纪律条文,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标尺牢牢记在心中。然而现实中,有的认为没必要学,认为“学规是为了不违纪,不违纪就不需要学规”,自己本就老实本分,用不着学;有的认为学了没用,自己既不是领导干部也不在关键岗位,也没有违纪犯错的条件、资格;还有的不知其重要,对日常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等不重视,能躲就躲……凡此种种,不把党规党纪学习当回事,对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不足,不善于在吃别人的“堑”中长自己的“智”,慢慢地就会将纪律规定抛诸脑后,进而因为对党规党纪不熟悉、不敬畏而被“围猎”、栽跟头。 从纪律教育到纪律自觉,从他律要求到内在追求,关键是要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将纪律规矩立于心头,对纪律规矩保持敬畏之心,方能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要联系实际、时时对照,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及时涤荡思想尘埃、校正行为偏差,心里多“咯噔”几下,面对诱惑才能做到心中有戒、行不逾矩。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日常生活的点滴,为官、干事、做人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决不越雷池半步,违反原则的事坚决不办。 我们党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纪律的约束。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做到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依规依法履职用权、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向前发展的实际成效。(作者:张景林)
    10
    2024-05-14
    上好家风家教必修课
    “当初以为是爱他,结果却是害了他,连累了他,这都是我对家风建设的内涵弄错了,对家庭和谐的要义弄反了,将爱的方式颠倒了……”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委原书记郑小燕严重违纪违法案。“夫妻同日留置、姐弟先后落网、亲属一起被查”,郑小燕案是“家风不正”的典型。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关乎党风廉政建设大局,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好家风是共产党人的“传家宝”,为共产党赢得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口碑,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是毛泽东对家人的严管厚爱。“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周恩来制定十条家规,告诫家人不搞特殊化、不能享特权。“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得知孩子看戏没买票,当即命其如数送钱给戏院,并起草通知,严禁干部及子弟“看白戏”。这些广为传颂的家风故事,体现的是共产党人的公仆情怀,是人民至上。 从反面教训看,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往往存在家风不正问题。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家风不正”“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属失管失教”等相关表述,时有出现。纵观这些干部腐败轨迹,不难发现,不少人深陷泥潭与家风不正有直接关联。有的以“爱”为名铤而走险,为配偶子女违规敛财;有的默许纵容家人打着自己旗号,肆意妄为;还有的做起“夫妻档”“父子档”生意,台前幕后大搞权钱交易。“爱子,教之以义方”,“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这些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到头来不仅自己身陷囹圄,家庭也付出惨痛代价,悔之晚矣。 培树好家风,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掌握权力,就要有正确的权力观,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不贪不占,公私分明,身体力行给家人做榜样。试想,如果领导干部管不住自己,整天吃吃喝喝、拉拉扯扯、迎来送往,家人看在眼里作何感想?自己都持身不正,遑论管好配偶子女。领导干部唯有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才能做表率,进而营造崇廉尚洁的家庭氛围。 培树好家风,身边人也很重要。领导干部家属要意识到,自己也是“围猎”目标。居心不良者,处心积虑通过腐蚀领导干部家人,让权力“为其所用”的案例,数见不鲜。至于以“位高权重”者家属自居,私欲膨胀,胡作非为,甚至充当“白手套”,暗中输送利益等行为,更无异于把领导干部往火坑里推。家人对领导干部的支持,应当通过严格遵纪守法、严守公序良俗、自觉规范交往来实现。在关键节点,尤其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家人更应及时提醒制止,帮助领导干部守住防线,守住团圆。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风问题,兹事体大。领导干部当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教育约束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人,涵养好家风。
    5
    2024-05-08
    忏悔实录 | 高泽彬:我是无视交规的“驾驶员”,一路闯红灯,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
    基本情况 高泽彬,男,1955年6月生,曾任宜宾市筠连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宜宾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宜宾市委统战部部长,宜宾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 2022年6月,高泽彬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月,高泽彬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9月,高泽彬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忏悔书节选 我作为党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由于自身的原因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走到今天这一步,我感到无地自容,我对不起培养我几十年的党组织,辜负了党的恩情,对不起养育我长大的父母和支持我认真工作的家人,也对不起在工作岗位上支持我的领导和同事。现在的我,唯有把自己所犯的严重违纪违法的错误和罪过,向党作最深刻的忏悔,以求得组织的宽恕! …… 走上领导岗位后,找我办事说情打招呼的人多了,我社交的圈子也大了,久而久之,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发生了变化,逐步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究其根源,一方面是自己放弃了对理想信念的坚持,忘记了初心,“总开关”出了问题。另一方面是淡化了对法纪的学习和把握,背叛了自己的入党誓言,突破了“底线”,丧失了一名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忘本、忘责、忘廉、忘法,“人生四忘”是我堕入腐败深渊的本因;长期放松政治学习、长期放松思想提升、长期放松廉洁自律,“三个长期放松”是我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 回顾我自己从筠连县任县长开始,可以说我根本没真正静下心来认真系统地学习过政治理论知识,即使是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也是浮于形式,我对政治学习习惯于走过场、搞形式,从未入脑入心,以致迷失方向。久而久之,我头脑里正确的东西少了,错误的东西多了,也导致自己对党纪国法一知半解,甚至不知不解,可以毫不讽刺地说,直至我被留置后,办案人员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递给我,带领我一起学习时,我才知道条例还有2003版、2015版、2018版的区分。 在腐朽变质思想的腐蚀下,我头脑中邪气抬了头,正气低了头,淡忘了争做一名合格公民的行为准则,淡忘了争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标准,也淡忘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品德和形象。放松世界观改造、放松自我约束,长期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收受他们的贿赂,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回头想想,我对思想的放松,就像个无视交规的驾驶员,一路闯红灯,结果自己撞得头破血流,那也是罪有应得。 …… 至今我有47年的工龄,已退休4年,但仍被留置,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切都是我犯了错,是我在宜宾县履职中收受文某等人财物,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必须受到追究。应该说,我之所以有今天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希望为政者以我为鉴,不要重蹈我的覆辙,切记退休也绝不是进了保险箱,违纪违法一样被追究。我的错误是严重的,我要向组织认错认罪,悔错悔罪! (作者:胡古月李月)
    9
    2024-05-07
    党纪学习教育丨政治纪律是什么,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六章是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的处分规定。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共28 条,增写2条,修改 12 条。 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前提和基础。 本章规定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不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坚定理想信念;涉外活动中存在有政治问题的言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违反政治规矩等。 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共 28 条,增写2条,修改 12 条。新增第五十五条,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在第五十二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五十四条增写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五十六条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在第六十九条明确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在第七十条增写对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
    7
    2024-05-07
    党纪学习教育|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纪律审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 “强迫他人违纪”,是指在被强迫的党员没有违纪主观故意情况下,违背其意志,采取胁迫等手段迫使其违纪的情形。 “唆使他人违纪”,是指教唆、挑动、指使其他党员违纪的情形。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再犯”,指党员因违纪受到党纪政务等处分后,又再次实施了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故意违纪行为。 (四)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漏错”。构成漏错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一是违纪党员前一次受到的是除开除党籍以外的党纪处分,或者是政务处分等处分;二是遗漏违纪行为必须是在处分决定生效后发现的;三是遗漏违纪行为必须是在处分决定生效以前实施的。 党员受处分后又被发现此前未交代的违纪行为,说明其在前次组织审查期间,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没有如实向组织交代自己存在的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问题,必须从严惩治。 (五)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9
    2024-05-07
    读反腐“妙喻”,学立身规矩
    14
    2024-04-23
    忏悔实录 |王强:没有完成我的初心,没有完成党交给我的任务,终生遗憾!
    基本情况 王强,男,1962年2月生,曾任广元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2022年5月退休。 2023年3月,王强接受广元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9月,王强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2月,王强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案情介绍 王强是一名煤矿工人子弟,青年时受父亲影响,参军入伍,在部队时光荣入党,并立志做一名像父亲一样对国家、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参加工作后,王强踏实肯干,逐步得到组织认可,顺利走上领导岗位,但随着职务的升迁,王强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特别是成为单位“一把手”后,心态彻底扭曲,把公权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王强在担任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3年多时间里,利用手中权力,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593万余元,将擅权妄为,以权谋私,靠企吃企演绎得淋漓尽致,严重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 忏悔书节选 走上领导岗位后,接触的人多了,奉承的人多了,心态也从意志坚定,变成了“温水煮青蛙”,对一些红包礼金、土特产等,认为是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放下了戒备。担任“一把手”后,权力变大,心态逐渐扭曲,失去了做人做事的底线,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 纪法意识淡薄,底线不清、界限不明。自己的纪法知识十分缺乏,有的一知半解,有的甚至不懂。留置期间,通过组织教育和自学,我晓得了党的“六大纪律”“四种形态”等党纪党规,认识到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没有按照党纪党规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在带头学深学透上走了形式主义,没有履行好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没有认识到党纪无处不在,没有起好带头作用,使自己偏离了人生航向。 糊涂的认识,错误的行为。工作中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心态扭曲,心生贪念,以权谋私,为他人谋利被“围猎”了。当红包礼金、钱物出现在自己面前时,挡不住诱惑,忘记了规定,管不住自己的双手,还一味地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给别人帮了忙,也不是自己主动索取,顺理成章就收了,抱着只有“天知地知”的侥幸心理,导致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自我意识膨胀。当了“一把手”以后,自己认为做出了不少工作成绩,功成名就,在赞美声中就飘飘然了,个人主义思想抬头,说话做事不再低调,忘记了谦虚谨慎,听顺耳的话喜欢,不顺耳的话就不爱听了。认为自己是老同志、老党员,就摆起了“老资格”。在组织调查期间,面子思想严重,怕承担责任,不敢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讲清问题,失去了组织给我的机会,走入被动。 党的优良传统、作风退化。随着职务的升迁,任职时间的增长,在工作和生活中倚老卖老,出现自由主义、特权思想。自己开始脱离群众,出门有专车、吃住有人安排、包有人提,办公室茶水、卫生有人管……还有一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每逢大的节假日,到处游山玩水,为退休做铺垫,没有走出退休前易犯错误的怪圈。官僚主义、享乐主义滋生,共产党员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退化,党员的本色退化。最后几年偏离了初心,倒在了最后一公里路上。 …… 2023年7月1日是党的生日,也是我入党40年的日子,那天我最后一次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向党旗宣誓,我一字一句读出誓词,字字句句刻骨铭心,当说到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永不叛党时,我已经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内心悔恨难当,无以言表。我没有完成我的初心,没有完成党交给我的任务,终生遗憾!(作者:胡古月 李月 王艺豪)
    14
    2024-04-23
    党纪学习教育|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二)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这种情形是指被审查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如实说明组织已经掌握的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 “同案人”指与被审查人共同参与、实施了违纪行为的人,其中既包括党员和党的组织,也包括非党员和非党组织。 “其他人”指没有与被审查人共同参与、实施违纪行为的人,既包括党员和党的组织,也包括非党员和非党组织。 “有其他立功表现”,是指提供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阻止他人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抓捕其他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为国家挽回损失等情形。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主动挽回损失”,是指违纪党员在其实施的违纪行为已经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挽回损失的行为。 “消除不良影响”,是指违纪党员在其违纪行为已经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主动采取弥补措施,消除影响的行为。 “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是指违纪党员在已着手实施违纪行为,但尚未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主动放弃继续实施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积极措施阻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五)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这种情形是指主动将违纪所得上交组织。不包括将违纪所得退回送礼人等情形。 (六)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
    13
    2024-04-23
    知惧之后当知止
    前不久,有媒体对江苏省常州经开区戚墅堰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梁文菊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了剖析。从梁文菊的交代看,她是知道违纪违法风险的。然而,她还是选择了“刀悬头而手不止”,成为“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的典型代表。最终,杨文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这一案例警示我们,利益诱惑面前,党员干部要及时警悟、善于知止,千万不能知惧之后不停手。 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又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党员干部要干净干事,先要知惧,然后知敬畏、知止、知足、知责。梁文菊知惧而不知止,源于心中的贪欲太盛。“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欲望,但欲望一定要限制在纪法的框架内。如果不讲法纪,只讲贪欲,就会让欲望吞噬自己,成为欲望的奴隶,最终走向不归路。党员干部只有耐住寂寞、守住气节,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才能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为官。倘若任由贪欲增长,就应了哲人的一句话,“欲不设防恐成狱”。 知惧之后不能止,还在于侥幸心理作怪。殊不知,侥幸是不幸的开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陈毅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无数案例证明,“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去则倾;以权相交,权失则弃”。靠“攻守同盟”靠不住,所谓的“盟友”从来难以经受住纪法的考验;靠“规避风险”靠不住,没有天衣无缝的违纪违法行为,再狡猾的狐狸也终将无所遁形。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果心存侥幸,再精明的算盘也会打得满盘皆输。 后悔莫如“前悔”,知惧贵在知止。《道德经》中讲:“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增广贤文》也有言:“知止常止,终身不耻。”在我们党内,杨善洲不为私用权、杨业功不收一张宣纸,体现的皆是知止。正是这样的知止,展现了党员干部强大的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也让他们成为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如果抵不住诱惑,管不住小节,伸了手、湿了鞋,就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好党纪,有利于党员干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知惧知警、知行知止。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纪律意识,立起纪律标尺、用好纪律戒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以纪律为准绳,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自律的政治本色。(作者:毛果)
    9
    2024-04-17
    从严查处公款旅游问题
    特邀嘉宾 周 娟 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刘广军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法规室(复查复议室)主任 邓 怡 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公款旅游不仅造成对公款的挥霍浪费,占用公务时间,还会损害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相关问题具有顽固性,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钻空子、搞变通,公款旅游行为趋于隐蔽。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有效防治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从严处理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问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弄清楚,《条例》规定了哪些典型的公款旅游行为,公款旅游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对相关人员和产生的费用怎样处理等问题。为此,我们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交流。 《条例》规定了哪些典型的公款旅游行为?还有哪些关于禁止公款旅游的纪法规定? 邓怡:《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公款旅游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实践中主要有5种情形:一是“公款游”,即旅游行为本身与公务无关,但使用公款、套取公款或者安排下属单位使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二是“借壳游”,即表面上是参加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公务,但实际上公务并无实质内容,而是以这些活动为幌子组织旅游,并最终由公款报销;三是“顺道游”,即旅游行为与公务行为存在紧密联系,借公务之机改变行程,既履行公务也开展旅游活动,相关旅游费用与公务费用一并报销;四是“公权游”,即使用公权力获得旅游机会,借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之机旅游;五是“出国游”,虽然没有实质性公务,但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从根本上说,公款旅游行为是党员干部公私不分、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使用公款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旅游费用的行为,侵犯了职务廉洁性。 新时代以来,成都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将纠治公款旅游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社会监督等各方监督力量,牵头抓总集中推进;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三不腐”一体推进,一手抓严肃查处,一手抓源头治理,严肃惩治公款旅游问题,取得良好成果。 但是从近年来查处的公款旅游问题来看,也出现了一些隐形变异的新“花样”。比如,在“借壳”上动心思,为了能够走进景区,打着接受“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红色教育”等招牌,实际上与一般旅游无异;在“顺道”上玩心眼,通过提前到、推迟回的方式,延长不必要的公务行程,刻意为旅游腾出更多精力和时间;在“偶遇”上耍聪明,在公务行程中“偶遇”亲属、朋友,用公款报销他人旅游费用;在“公权”上做文章,明示或者暗示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所谓的“考察活动”,彼此心照不宣,再以听从活动安排为由参加旅游,实质上是自欺欺人。对于这些隐形变异行为,要加强分析研判,紧盯不放,坚决查处。 周娟:《条例》对禁止公款旅游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与党纪规定衔接,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等行为,纪法规定和制度规范相互配套、紧密衔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其中,违规公款消费就包含了公款旅游在内等违规使用公款的行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五)项规定,不得有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的行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五)项明确,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样禁止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也在不同章节规定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组织会议及培训活动时,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同时要求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为各类主体规范使用公款提供了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明确规定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等等。 公款旅游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怎样把握执纪执法要点?与《条例》第一
    4
    2024-04-17
    书记信箱          校长信箱 Copyright? 2024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版权所有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坝天后路113号 邮编:628017 电话:0839-3604791 网站维护:利州中专信息中心 联系人:唐老师 QQ:1406554536 技术支持:成都卡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19022898号 川公网安备 51080202000039号
    大理市| 吴忠市| 江西省| 新和县| 屏东市| 嘉峪关市| 雷山县| 贵港市| 呼和浩特市| 额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