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l8勿进300000芒果在线_三秒直接进网站入口的代码 _久产久射久精国久品在线观看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建设项目学校
国家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四川省三名工程四星建设学校
首页 学校概况 党建园地 廉政前沿 校园动态 教育教学 社会培训 德育纵横 数字校园 招生就业 公开公示 三名工程 实训基地
顶部
  • 廉政前沿
  • 利州中专召开干部廉政教育专题会议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9月26日,利州中专召开中层及以上干部廉政教育专题会议,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赵刚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与会人员集中观看第二十四期《阳光问政(廉)》直播节目,本期节目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和现场质询。 观后,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赵刚同志强调,第二十四期《阳光问政(廉)》直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出问题,曝光的问题令人震撼、促人警醒,学校全体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检视我校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加之我校生源复杂,市外学生较多,要切实扛牢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全力确保校园健康平安。 随后,学校党委副书记蒋超同志组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忏悔实录Ⅺ》,选取了涉及招投标、赌博、酒驾醉驾等方面年轻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案例,为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廉政党课。他指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要从反面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警钟常鸣。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做到明规矩、知敬畏;二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涵养清风,做好职业操守,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三是要增强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赵刚同志强调:“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案例中违纪违法者的心路历程值得我们探析,其深刻教训值得我们警醒,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经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长堤。下一步,学校将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 鲜活的事例、惨痛的教训,深刻警醒了与会的每一位干部,大家一致表示,要深刻吸取教训,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在工作和生活中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8
    2022-09-28
    拒绝升学宴 引领新风尚
    https://mp.weixin.qq.com/s/RxRKHiiCIXmxdMW__0JZTg
    8
    2022-08-28
    评论 | 家风建设须臾不能放松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上海银保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韩沂,江西银保监局原二级巡视员章莳安,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原一级巡视员蔡江婷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从通报中可以看出,3人都存在纵容家属,甚至让家属成为贪腐“搭档”的问题。这再次为家风不正者敲响了警钟。 通报显示,韩沂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放任纵容;章莳安不重视家庭建设、家风败坏,配偶对其贪腐行为推波助澜,甚至直接上阵;蔡江婷伙同配偶以高价出售股份方式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构成严重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梳理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一些领导干部自身不正,不仅在前台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领导干部的作风往往决定着家风,而其配偶、子女等“身边人”的思想、行为,也会反过来潜移默化地影响领导干部的道德水准和价值取向。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健康的家庭生活可以滋养身心,激励领导干部专心致志工作。反过来,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和一言一行,又直接影响着家庭其他成员。群众看领导干部,往往看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往往从这里来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廉洁奉公。能不能过好亲情关特别是家属子女关,对每个领导干部都是考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一系列部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多项条款中列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的处分措施。其中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守牢廉洁自律的从政底线,戒贪止欲、克己奉公,切实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人民。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要带头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家风建设的表率,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
    2
    2022-07-05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着眼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党组(党委)要支持配合派驻机构工作,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各级纪委监委要推动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加强对派驻机构及其干部的管理约束,坚决防治“灯下黑”。执行《规则》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规则》全文如下。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2022年6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2年6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派驻机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自我革命,坚持敢于斗争,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第三条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   派驻机构应当强化政治监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第四条 派驻机构遵循以下原则开展工作:   (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强化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功能;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三)坚持敢于善于监督,完善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   (四)坚持职责定位,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五)坚持各项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   (六)坚持监督与被监督相统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第五条 派驻机构应当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履职方式,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六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所管辖的国有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按照规定向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依法派驻监察机构,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该单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合署办公。   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单位,可以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业务关联度高,或者需要统筹力量实施监督的相关单位,可以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七条 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担任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   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实行交流任职、定期轮岗。   第八条 派驻机构的领导机构是组务会。组务会由派驻机构正职、副职组成。组务会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部署,落实派出机关工作安排,研究讨论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按照权限讨论或者决定党纪政务处分等事项。   派驻机构应当健全组务会会议以及组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决策机制。   第九条 派驻机构应当按照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设置内设机构或者明确人员分工。   第三章 领导体制   第十条 各级党委
    2
    2022-07-05
    公职人员纪法禁令200条
    ?纪律禁令? 【政治纪律】 1.严禁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严禁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3.严禁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 4.严禁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 5.严禁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6.严禁制作、贩卖、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 7.严禁私自携带、寄递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 8.严禁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 9.严禁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 10.严禁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 11.严禁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 12.严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 13.严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14.严禁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 15.严禁匿名诬告 16.严禁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擅作主张 17.严禁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18.严禁干扰巡视巡察工作、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 19.严禁对抗组织审查 20.严禁组织、参加反党集会活动 21.严禁组织、参加反党组织 22.严禁组织、参加邪教组织 23.严禁挑拨破坏民族关系 24.严禁组织、参加、利用宗教活动反党 25.严禁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26.严禁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 27.严禁叛逃 28.严禁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利益 29.严禁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30.严禁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31.严禁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 【组织纪律】 32.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 33.严禁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 34.严禁党员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安排决定 35.严禁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 36.严禁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37.严禁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 38.严禁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 39.严禁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 40.严禁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 41.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42.严禁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43.严禁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44.严禁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人事利益 45.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等利益 46.严禁侵犯党员民主权利 47.严禁妨害党员行使民主权利 48.严禁对依法行使控告、检举等权利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 49.严禁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 50.严禁压制党员申诉 51.严禁违规发展党员 52.严禁违规获取外国身份 53.严禁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 54.严禁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 55.严禁违规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 【廉洁纪律】 56.严禁以权为他人谋利、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 57.严禁搞权权交易 58.严禁纵容、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 59.严禁不纠正特定关系人挂名领薪 60.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61.严禁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亲属送礼 62.严禁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借物 63.严禁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 64.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65.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6.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各种消费卡 6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68.严禁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69.严禁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等方面谋利 70.严禁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在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方面谋利 71.严禁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72.严禁违规谋求特殊生活待遇 73.严禁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74.严禁侵占公私财物 75.严禁安排他人支付应由
    2
    2022-06-26
    习近平: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 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 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17日下午就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反腐败斗争关系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要加深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刘美频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了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了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勇于自我革命是党百年奋斗培育的鲜明品格。在各个历史时期,党坚持严于管党治党。进入新时代,我们就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探索出依靠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有效途径。党通过前所未有的反腐倡廉斗争,赢得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衷心拥护的历史主动,赢得了全党高度团结统一、走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主动。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重要经验。一是构建起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健全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二是从治标入手,把治本寓于治标之中,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三是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增量、削减存量,严肃查处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清除对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深化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四是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和反腐败法律体系,增强制度刚性,防止“破窗效应”,贯通执纪执法,强化综合效能,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五是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用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六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习近平强调,腐败是党内各种不良因素长期积累、持续发酵的体现,反腐败就是同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病原体作斗争。这种斗争极其复杂、极其艰难,容不得丝毫退让妥协,必须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坚定,坚决割除毒瘤、清除毒源、肃清流毒,以党永不变质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习近平指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对腐败的顽固性和危害性绝不能低估,必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必须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 习近平强调,要加强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要把反腐败斗争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贯通协同起来,发挥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打好总体战。 习近平指出,要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统筹推进各领域反腐败斗争,让那些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直至不犯,让一些滋生的新问题难以蔓延,坚决把增量遏制住、把存量清除掉。要准确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有效防范化解腐败风险及关联性经济社会风险。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对自身政治生态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找准腐败的突出表现、重点领域、易发环节,有针对性地集中整治,全力攻坚、务求实效。 习近平强调,要从源头着手,完善管权治吏的体制机制,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要着力减少腐败机
    2
    2022-06-19
    统一思想 凝聚共识 接续奋斗走好纪律作风整顿前进路
    6月15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全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宗德组织召开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 陈宗德指出 全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启动以来,市整顿办和下设五个工作组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强化统筹协调,压茬推进学习自查、整改纠治、建章立制、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各项工作;突出办案引领,紧盯“12+4”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的案件;强化干事导向,严格落实干部关心关爱系列措施,激励广大干部担当负责;注重宣传引导,及时在市内外广泛宣传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成效,持续营造浓厚氛围。 陈宗德强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聚焦“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勇拼搏、争创一流”“维护民利、纾困解难”“律己修身、廉洁用权”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驰而不息正风肃纪,重拳整治违规吃喝等老问题,精准治理各类隐形变异问题,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动全市干部作风革命性锻造、根本性转变、系统性重塑。 陈宗德要求 全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进入常态化推进阶段,要做好工作衔接,将集中整顿期间的好做法好经验坚持和发扬好,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要做好总结大会筹备工作,突出高质量、针对性,认真谋划、精心准备,确保总结大会顺利召开;要做好日常推进,进一步创新和压实整顿举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注重保护激励干部,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广泛宣传做法成效,持续推动全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走深走实。 会上,5个工作组分别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推进阶段各项工作进行了集体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
    3
    2022-06-19
    @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会受到什么处分?
    党员和公职人员一旦发生酒驾或醉驾,轻者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重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还将面临党纪政务处分。 受行政处罚后如何处理 党员或公职人员发生酒驾行为,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只是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后,如何定性和处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党员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其他违法行为,视情节给予警告至开除党籍处分;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经立案调查核实后,给予政务处分。 被相对不起诉、免除刑罚的如何处理 党员或公职人员因为酒驾造成交通事故或者醉驾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如何定性和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的规定,酒驾和醉驾面临的处罚不同,酒驾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醉驾通常涉嫌危险驾驶罪,一般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规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对两者均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当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党员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涉嫌犯罪行为,并给予党纪重处分,即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处分。 根据《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职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在实践中,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并不必然开除公职,但基于政务处分与党纪处分相匹配的原则,应当同时给予政务撤职以上的重处分。 被判处刑罚后如何处理 党员或公职人员因醉驾或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而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应当如何定性或处理?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党员犯罪,被判处主刑(含宣告缓刑);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的有期徒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此,因醉驾或酒驾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一般情况下都应当开除党籍。 根据《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公职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原则上都应当予以开除。
    9
    2022-06-14
    市委常委会专题集中听取市级有关部门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开展情况汇报
    6月8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集中听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开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市委书记邹自景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自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对照要求深入查摆问题短板,扎实推进学习自查、整改纠治、建章立制、巩固提升四个阶段集中整顿,办事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不良风气得到有效纠治,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清新清爽的新风正气更加充盈。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持续跟进,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确保纪律作风整顿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切实以严纪律硬作风护航“十四五”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会议强调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纠治突出问题,对正在整改和尚未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和敷衍整改,确保整改过程扎实、结果真实。要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推动工作提升,建立健全问题防范长效机制,扎实抓好规章制度逗硬执行,坚决防止重建设、轻执行、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等现象,不断织密织牢制度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要把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成效体现在工作实效上,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抓好“两稳一保”各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7
    2022-06-09
    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全力护航创建最优营商环境
    6月7日,全市召开护航创建最优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年度工作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宗德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目标,着力优化“四大环境”,聚焦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要求、过硬的举措,护航创建最优营商环境,努力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陈宗德指出 优化营商环境是心怀“国之大者”、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是推动广元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中心城市目标的重要基础,是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培育新风气涵养新气象的内在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市委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的真正用意,坚决对标川内最优补短强弱;要紧跟市委节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清除影响广元、阻碍广元发展的顽瘴痼疾,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建最优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陈宗德强调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走访座谈、信访反映等情况看,部门单位还存在落实不力、服务不优、监管不公的问题;党员干部还存在用权不廉、为官不为、亦官亦商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还存在定位不准、抓手不多、能力不足、效果不佳的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勇于正视问题,全面检视不足,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深化自我革命,以实际行动为“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陈宗德要求 要聚焦重点任务,狠抓督促推动,确保创建最优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各行业各部门是创建最优营商环境的主体,一是要抓好工作落实。要树牢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盯今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目标,聚焦关键环节、核心领域,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要精准对标《2022年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的6个方面26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制+清单制”管理,挂图作战、压茬推进。要紧紧围绕市纪委监委“五年行动方案”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通过专项监督督促各行业各部门改进工作,补短强弱。二是要抓实内部监管。要将行风建设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切实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行风工作抓具体、抓深入。要持续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行使司法权、执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等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逐一绘制权力运行流程,找出权力运行风险、健全防控措施、明确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主体,做到风险联防、监督联动、腐败联治。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和《广元市领导干部七条禁令》《广元市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十条规定》等铁规禁令,推动构建清而有为、亲而有度新型政商关系。三是要抓深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体配合、优势互补效应,最大限度释放营商环境建设“正能量”。各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主动认领营商环境建设任务,共同搭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被监督单位要积极配合监督单位,通过监督发现并反馈的问题找到短板、找准差距,举一反三整改落实。 纪检监察机关是护航创建最优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的主体。要对照清单逐项落实,把每一项监督重点都作为一个监督专题,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一批实质性、深层次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要更加突出办案引领,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快结,对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重大典型问题提级办理,既深挖细查权钱交易、滥用职权等亲而不清行为,又坚决亮剑不积极不主动、不担当不作为等清而不亲行为,严肃查处一批有影响、对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问题有推动作用的典型案件,坚决斩断“互惠互利”“各取所需”的腐败链条。要统筹整合监督力量,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巡察和审计部门统筹衔接、协作配合机制,推进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巡察“政治体检”、审计“经济体检”同频共振、贯通融合。要深入一线解决问题,通过整合“委室组地”力量,开展“千名干部联企业”“万家企业评机关”等方式,想方设法排除企业所忧,千方百计纾解企业之难,竭尽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打通为企业服务“最后一百米”。要注重保护干事激情,对在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中先行先试,在监管服务中为提高效率容缺受理,在化解企业矛盾纠纷、解决遗留问题中积极作为,在处置企业突发事件中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边界不明确等情形出现工作失误或过失的,综合分析、正确对待干部的失误错误,稳妥审慎做好容错纠错工作。定期对被处理干部回访教育,帮助其放下包袱、大胆
    7
    2022-06-08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和重要抓手,已经成为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利器和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重要遵循。党的十九大以来,“ 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从写入党章到列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涵不断发展,运用更加成熟,作用日益凸显。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具有重大意义。运用“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 下面主要从“四种形态”的基本内涵、重要作用、重大意义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四种形态”的基本内涵 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要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 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 “四种形态”的运用,其本质是:抓早抓小,将纪律挺在前面。“四种形态”提出对应处理标准,有效避免执纪执法问责的随意性,为科学执纪执法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政策保证。 四种形态的运用。 1. 第一种形态是监督的基础工作 第一种形态是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它适用于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以及存在一般性问题需要及时提醒纠偏、责令纠错的党员干部。第一种形态一般包括谈话函询了结、“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等两种情形,以及经审查调查后仅给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违法行为、责成退缴违纪违法所得、限期整改、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责令公开道歉(检讨)、通报(通报批评)、诚勉(诚勉谈话)、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等12项组织措施。 运用第一种形态,重在加强日常监督。一是要经常谈心谈话,围绕纪律、作风、思想等方面情况,鼓励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二是要加大约谈力度,通过有针对性的约谈,使没有问题的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使有问题的党员干部唤醒党纪国法意识,真正认识错误,及时纠正错误。三是要扩大函询覆盖面,针对有群众反映但比较笼统,需要本人书面说明情况的,让本人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四是要严肃组织生活,把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 第一种形态主要体现的是抓早抓小、红脸出汗,不仅是靠纪委监委做,更主要的是各级党组织带头做、经常做。要紧紧扭住第一种形态中的“常态”,实际上是拉起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使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及时受到教育和警醒,自觉不去触碰纪律底线,从而不至于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2.第二种形态是守住从犯小错误向犯大错误发展的“第二道防线” 第二种形态是指对问题较轻的,给予党纪或政务轻处分或进行组织调整。包括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2项党纪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4项政务轻处分,以及取消荣誉称号、撒销政协委员资格、终止(罢免、撤销、责令辞去)人大代表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罢免)当选资格、终止党代表资格、停职(停职检查)、调整(调离)职务(岗位)、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改任非领导职务、安排提前退休、降低退休待遇、其他组织调整类措施等15项组织措施。及时处理第二种形态中的“大多数”,防止一般性的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的违纪违法,守住党员干部从犯小错误向犯大错误发展的“第二道防线”。 3.第三种形态是防止从违纪违法滑向犯罪深渊的“第三道防线” 第三种形态是指对问题严重的,给予党纪或政务重处分,或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包括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3项党纪重处分,撤职、开除等2项政务重处分,降职、取消退休待遇、解聘、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组织除名(劝退)、其他重大职务调整类措施等7项组织措施。严肃处理第三种形态中的“少数”,对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必须及时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通过这样的处理,实际上是防止严重的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守住防止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滑向犯罪深渊的“第三道防线”。 4.第四种形态是惩治腐败的严厉手段 第四种形态是指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不收敛不收手,执迷不悟、拒绝挽救、负隅顽抗的,坚决严肃惩处。正因为前面有三道“防线”进行防范,演变为第四种形态的就只能是“极少数”了。
    18
    2022-06-07
    十一届省纪委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摘要
    发扬自我革命精神 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摘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十一届省纪委带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协助省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反腐,紧紧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保障四川打赢脱贫攻坚战、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大踏步向前迈进。 (一)坚持首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全省上下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更加坚定 以理论清醒筑牢政治忠诚。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作为政治监督首要任务,建立督办落实工作机制,以铁的纪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四川落地生根。 围绕中心大局担当作为。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大局大势下谋划和推进,围绕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党中央和省委重大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充分履职尽责,严肃查处履职不力、挪用救灾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协助省委出台《关于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持续净化四川政治生态的决定》,坚决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深刻汲取南充拉票贿选案教训,全覆盖开展巡回督查、暗访暗查,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确保换届风气清明、清正、清新。 (二)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定不移减存量、遏增量,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7602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33869件,立案145469件、处分140355人,移送检察机关4545人,其中立案数量较前一个五年增长98.4%。 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协助省委出台四川省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深入推进6个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推动整治行业乱象、堵塞制度漏洞。持续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每年编发《忏悔实录》,制作《黑白人生》《家道》等警示教育片,推行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进行,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精准规范实施问责,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专项问责中建立提级审核把关机制,省纪委监委提出不予问责或免予问责意见402人次、从轻或减轻问责意见398人次。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并通报曝光45件典型案例。 (三)坚持正风肃纪、除弊革新,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新老问题一起抓、一起治,深入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等老问题,深挖彻查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问题,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089个、处分25594人,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4件。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紧盯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738个、处分11512人。坚决整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责任甩锅”等问题,积极为基层减负。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全省共排查发现制度问题1882个,跟进推动立改废释。扎实开展“好风传家”等活动,建成以天府家风馆、省法纪教育基地为核心的“2+2+32”廉洁教育基地群。 (四)坚持人民至上、执纪为民,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以作风攻坚保障脱贫攻坚。压茬推进扶贫领域“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1298个、处分17980人。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推动党
    5
    2022-05-30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 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2年5月24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5月24日在成都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纪委委员44人,列席6人。全会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廖建宇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同意将报告提请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 会议认为,五年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十一届省纪委带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协助省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反腐,紧紧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保障四川打赢脱贫攻坚战、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大踏步向前迈进。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决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朝着更高质量迈进。 会议强调,即将召开的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篇章,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开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各项部署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6
    2022-05-28
    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公报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2年5月25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在成都举行。 出席全会的有,省委委员80人,候补省委委员4人。省纪委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王晓晖作了讲话。 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于2022年5月27日至30日在成都召开。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十一届省委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报告、十一届省纪委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将这两个报告提交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审查。全会投票确定了四川省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了十二届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省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审议了提交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有关事项。 全会充分肯定了十一届省委的工作。一致认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治蜀兴川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奠定了坚实基础。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在有力应对“难与变”中披荆斩棘、在精准研判“时与势”中勇担使命、在牢牢把握“稳与进”中开拓创新,全省经济总量连跨两个万亿元台阶,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发展动能不断增强,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宣传思想文化展现新气象,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有力推动四川各项事业大踏步向前迈进。能够取得这些成绩实属不易,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接续奋斗,离不开9100万巴蜀儿女的拼搏奉献。各位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省纪委委员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四川发展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全会指出,要乘势而上、接续奋斗,更加奋发有为开创四川发展新局面。当前,四川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前景广阔、未来可期。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至关重要。全省上下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全力以赴稳定经济增长,持续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以高质量党建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切实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全会强调,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在迈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喜迎党的二十大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做好党代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把党代会开成高举旗帜、维护核心、继往开来、昂扬奋进的大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四川工作。要科学绘制蓝图,紧紧围绕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认真讨论审议大会文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把四川未来发展的蓝图描绘好。要严守纪律规矩,坚决落实“十严禁”等换届纪律要求,把各项选举任务圆满完成好。要汇聚强大合力,抓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以饱满政治热情和良好精神状态,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初心使命、接续拼搏奋斗,不断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2
    2022-05-27
    评论: 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贯彻落实六次全会精神,必须把防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有力、常态长效,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隐形变异是当前“四风”问题的突出特点,必须把准阶段性特征深入纠治。经过持续整治,“四风”面上问题得到有力遏制,但高压态势之下一些作风顽疾“自调节”“自适应”,改头换面、由明转暗,成为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作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有的在对象上做文章,买单对象由公款转向私营企业主、从本级变为下级和利益关联方。有的在手段上玩花样,快递送礼、虚列开支套取公款、“数字形式主义”等问题凸显。有的转移阵地,躲到私人会所、内部食堂、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吃喝玩乐。这些隐形变异现象既反映出不正之风发生空间越来越小,也说明作风问题顽固复杂、不会轻易消失。必须下更大功夫,盯住抓、持续抓,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遏制。 精准防治隐形变异现象,重在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辨别难、发现难是纠治工作的难点所在,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抓早抓小,防止成风成势,产生“破窗效应”。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防治隐形变异上探索形成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有的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有的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有的打造多元化监督举报平台,要进一步总结和深化运用有效做法,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中提升纠治成效。同时,从查处的腐败案件情况看,“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情形较多,不少问题持续时间较长,暴露出监督工作还有短板,存在滞后性。要创新方式、加大力度,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让信息资源贯通起来、线索移送更加顺畅、措施配合更为有力。坚持“以案看风”,既对审查调查对象的问题深挖细查,也注意发现涉及他人的线索,用好“室组地”工作机制联动纠治。充分运用相关职能部门数据资源,借助信息化手段,在大数据碰撞中揪出隐形变异问题的“尾巴”。 处置隐形变异问题,关键是“严”要害在“准”。“四风”隐形变异,隐的是行为、变的是方式,其实质都是背离党的初心使命、损害党群关系、侵犯公款公权。纠治工作要坚定不移、一严到底,科学精准、务求实效。要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置,使全面从严成为常态。要深刻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本质要求,防止以隐形变异问题发现难、定性难为借口,松劲懈怠甚至放任不管,同时要把握政策界限,精准定性量纪,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标签化。 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坚决铲除隐形变异产生的土壤。隐形变异的产生,是思想观念偏差、制度约束不足、监督管理缺失等多重因素所致,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系统施治。要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特别是风腐一体典型案例,加强研究分析,推动补齐短板,堵塞漏洞。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大力培育新时代廉洁文化,引导党员干部永葆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10
    2022-05-24
    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 “85后”啃“老”族
    3
    2022-05-16
    漫画说纪 | 酒杯中的奢靡之风
    8
    2022-05-10
    评论:从严管好身边人
    领导干部的家风连着党风政风民风,是反映党风政风的“窗口”,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定要重视家教家风,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本分做人、干净做事。领导干部的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都具有身边人的特殊身份,具备利用领导的权力和影响搞“特权”的便利条件。如果党员领导干部对身边人缺乏约束和监管,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不仅容易将领导干部自身拖入违纪违法的深渊,更会损害党的形象、侵蚀党的肌体,一旦成风成势,将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之所以历经百年依然风华正茂,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注重“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七一勋章”获得者李宏塔是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之一李大钊之孙,他始终秉承艰苦朴素、严以律己的好家风,矢志不渝、终身坚守。“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为儿子看“白戏”的事,不仅训诫家人,及时将票钱如数送还,还建议县委起草了《干部十不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农民将军”甘祖昌严格管束身边人,反对儿女借父母的职权便利参加工作,鼓励子女自食其力,体现出党的干部崇高的精神境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党的干部,不管职务有多高,都要始终认清自己“人民的勤务员”身份定位,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决不能丢掉政治本色,放任身边人搞特殊、耍“特权”。 在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领导干部案例中,身边人涉案的情况屡屡发生,必须引起警惕。现实中,领导干部家风不正,与身边人构成了腐败共同体,导致了不少“贪腐夫妻档、父子兵”“全家腐全家覆”的悲剧,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原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通过向相关人员打招呼的方式,先后将19名亲友安排到环保系统和环保企业工作,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为亲属经商办企业“铺路搭桥”……这其中,领导干部对身边人失管失教固然是重要原因,但根子还在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家庭观、权力观出了问题,原则和底线在面对身边人时失守。 党员领导干部管好身边人绝非小事小节,而是连着党风政风的大事大节。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是“排头兵”,一旦身边人搞贪腐、耍特权,对其任职地区、领域的政治生态具有恶劣影响。从这个角度上讲,领导干部自觉管好身边人,不仅是个人私事、家事,还是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威信的公事、国事。家教家风问题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党性问题、纪律问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政治自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家庭观、亲情观,正确处理亲情和党性的关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严管好身边人。 “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党员领导干部从严管好身边人,首先要自身过硬,自觉坚定信仰信念,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踏踏实实做事,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永葆党的政治本色,以共产党员的精神风骨、以言传身教教育和引导身边人。同时要明确划清公与私的分界线,讲道理、立规矩,绷紧教育和监督这根弦,严格规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切实把身边人教好管好。
    2
    2022-04-25
    提醒谈话、谈话提醒、诫勉谈话、谈话诫勉的区分与思考
    提醒谈话、谈话提醒,诫勉谈话,谈话诫勉,上述四种“谈话”,在运用过程中极易出现混淆。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21条规定“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8月25日)第8条第2款第3项规定:“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15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被监督对象的职责,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应当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30条“承办部门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1个月内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第二项“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提醒谈话、谈话提醒、诫勉谈话、谈话诫勉,从汉语言文学上的层面看,意思是一样的;但从纪检监察机关的层面看,词语前后位置不同,意义也所不同。 提醒谈话,是党内谈话制度的一种具体措施,其实施主体是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如党委书记等,主要适用发现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但并不是指向具体问题线索。提醒谈话只是一种提醒,是党内谈话制度的预防性措施,不符合结果运用的条件,在日常监督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只能适用谈话提醒,不能适用提醒谈话。 谈话提醒,是纪检监察机关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中,运用比较广泛的一种工作方式和手段,它与澄清了结、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一样,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一种处置方式,换句话说,它是纪委对一般性违纪问题线索过程中的一种处置方式,是一种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手段。它的实施主体是纪检监察机关,适用于谈话函询或初步核实来处理问题线索时采取的一种处置方式,针对的是具体的问题线索,但它不是党内的问责方式。作为一种处置方式,谈话提醒是谈话函询结果的有机组成,存入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在其提拔和任免时作为参考依据。 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训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21条规定“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诫勉谈话是一种结果性谈话,谈话后由本人作出书面检讨,但对晋职晋级、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等事项不产生必然影响。它的目的在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提醒、警示,不属于组织处理。但中央组织部出台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因此,诫勉谈话影响期应在实践中依据有关规定来判定:如果是组织部门作出的诫勉谈话,可以适用上述影响期的规定;如果是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的诫勉谈话,暂无相关规定认定其有六个月影响期。 谈话诫勉,是一种问责方式,此说法来源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8月25日)第8条第2款第3项规定:“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诫勉问责包括谈话诫勉和书面诫勉,它是对党的领导干部问责的方式,适用于失职失责和情节较轻的情形,谈话诫勉是一种结果性谈话,谈话后由本人作出书面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对晋职晋级、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等事项会产生影响。如《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118
    2022-04-25
    巩固提升强作风 接续用力促发展
    3月20日,利州中专召开2022年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市纪委监委驻利州中专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雨亭同志主持,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传达了3月15日全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了我校2021年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重点对存在的问题、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安排部署了2022年巩固提高阶段工作任务。 杨雨亭同志要求,2022年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要坚决贯彻市委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宗德书记、端喜部长重要讲话要求,始终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以成效为导向。一是全面回头看。重点督查查摆的问题是否全面和结合实际,整改是否对标落实;二是深入严问效。针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请、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损害营商环境、酒驾醉驾等突出问题进行常态化明察暗访,抓典型,以问责到位推进工作见效;三是强化督落实。重点对学校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检查,对市领导批交办件、市级主管部门交办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学校党委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四是主动解民忧。结合疫情防控、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招生管理、外聘教师管理等重点,常态化压实专项监督责任,“发点球”式提出工作建议。 党委书记、校长赵刚同志强调,学校各科室(部门)要深刻领会市委纵深推进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的真正用意,学习贯彻好市委工作部署,进一步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站位抓整顿。要强化纪律意识、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切实补短板、强弱项,全面落实好巩固提升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纪检监察室要紧盯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迟缓、敷衍应付的严肃问责,以优良的纪律作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4
    2022-03-24
    书记信箱          校长信箱 Copyright? 2024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版权所有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坝天后路113号 邮编:628017 电话:0839-3604791 网站维护:利州中专信息中心 联系人:唐老师 QQ:1406554536 技术支持:成都卡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19022898号 川公网安备 51080202000039号
    屯昌县| 禄劝| 泾源县| 孟村| 惠安县| 三原县| 团风县| 杂多县| 河西区| 荆州市|